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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淮新河治理工程(亳州段)水土保持监测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1-15

项目名称: 茨淮新河治理工程(亳州段)水土保持监测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BZSJ2025CG696号

招标公司: 亳州市水利局

中标公司: 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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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编号:

BZSJ2025CG696号

二、项目名称:

茨淮新河治理工程(亳州段)水土保持监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 B座215-13

成交金额: 人民币叁拾陆万伍仟捌佰元整( 365800 .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茨淮新河治理工程(亳州段)水土保持监测

服务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①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并结合项目的实际需求开展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交监测报告,协助合同甲方报送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②将现场存在水土保持问题及时反馈合同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

服务要求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

服务时间: 900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姜俊 、 孟庆峰 、 申杰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下列服务招标标准的 90%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查看完整信息

0.25%

0.1%

0.2%

1查看完整信息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二)收费金额: 4938 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未进行最终报价情况。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2025年1 2 月 16 日

3.开标日期:2025年1 2 月 30 日

4.资格能力条件: /

5.业绩: ( 1)安庆市大沙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合同签订时间:202 1 年 8 月 1 日 ;(2)安庆市皖河综合治理工程(皖河后续治理)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与验收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 2 年 3 月 10 日。

6.信誉(荣誉获奖): (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书号 : 04624Q14712R1M , 有效期至 202 7 年 8 月 12 日;(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书号: 04624E13209R1M , 有效期至 202 7 年 8 月 12 日;(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书号: 04 624S13207 R 1 M , 有效期至 202 7 年 8 月 12 日 。

7.项目负责人: 王雄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 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营业执照未加盖电子签章 。 经磋商小组评审, 未通过资格性检查 。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未进行最终报价情况: / 。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至 202 6 年 1 月 13 日止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五) 成交 通知书:

成交 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 成交 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水利局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1158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 2588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分项报价表 与 投标人最终报价 、 评标价、评审得分与排序

2025年12月31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分项报价表、评标价、评审得分与排序.pdf

附件信息:

* 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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