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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案】歙县长陔乡韶坑河道清淤产生的土石方转让项目交易方案

  • 2026-01-15

项目名称: 【交易方案】歙县长陔乡韶坑河道清淤产生的土石方转让项目交易方案

招标公司: 歙县长陔乡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土石方转让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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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歙县长陔乡人民政府)拟公开转让歙县长陔乡韶坑河道清淤产生的 土石方 ,现委托黄山市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本公告内容在歙县长陔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标的概况:歙县长陔乡韶坑河道清淤产生的 土石方 ,分两处堆放 —— 韶坑河道 - 山后点 426.99m³、韶坑河道 - 村头上帝亭停车场 4197.89m³,总容积 4624.88m³,按现状公开转让。

因该资源属国有资源, 经 歙 县 水利局歙水政函 (2025)34号《关于《关于长陔乡清理韶坑村村中河道泥砂的复函》 对歙县长陔乡韶坑河道清淤产生的土石方转让项目 批准 ,同意竞买 , 底价 为 人民币 5.549 万元,按现状公开转让。

二、 竞买保证金: 人民币 : 0.5 万元。

三 、 履约保证金 : 人民币 : 0.5 万元,按《资产转让合同》履约无责后,经我单位同意方可退还。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 、竞买人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但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 / 或中华人民 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网站查询为准 )。

(2)企业法人提交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堆放 土石方 的产权证明文件(需清晰体现产权归属、地块位置、使用范围等关键信息,确保产权无争议);

5、切实可行的弃渣(弃土、弃石 土石方 )堆放、运输、破碎加工或处置方案(含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隐患治理完成的同时运输清理完承诺书)。

( 3 )自然人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堆放 土石方 的产权证明文件(需清晰体现产权归属、地块位置、使用范围等关键信息,确保产权无争议;若为租赁场地,需额外提供合法有效的租赁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4、切实可行的弃渣(弃土、弃石 土石方 )堆放、运输、破碎加工或处置方案(含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隐患治理完成的同时运输清理完承诺书)。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上述材料 在黄山市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现场报名提交 。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 。

五 、转让方式: 如报名产生 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买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现场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六 、付款方式: 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 7个工作日内,向 歙县 长陔乡 人民政府 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款的 100%。

七 、转让其他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资产整体情况,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转让资产的状况及各项税费缴纳和结算方式情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代理公司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受让方成交后需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要求自行考虑弃渣点,在处置过程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各项防护措施,所有责任及所有费用自理。如道路路面有毁坏,需自行承担恢复责任,所需费用自理。

4、受让方中标后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履约进场,进场后须每日向属地乡镇报送 土石方 清运方案,服从工程项目业主方及转让方的统一安排,不得干扰项目施工道路建设,须根据项目工程序时进度完成 土石方 清运工作。

5、受让方不得在原地破碎加工,非弃渣区不允许开挖破坏,必须在安全隐患治理完成的同时运输清理完。且做好场地平整,路边清扫干净;关于场地损坏修复保证金,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确定。

6、整个涉及区域内 土石方 需在 10日 内完成清场 (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7、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如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向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受让方支付支付因其违约行为导致转让方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的权利。 八 、项目竞买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项目竞价底价:人民币 5.549 万元,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 1000元 或其整倍数。

九 、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联系人: 方 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歙县长陔乡长陔村

歙县 长陔乡 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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