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棠樾石牌坊群,棠樾古民居安防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2025-04-09
项目名称: 歙县棠樾石牌坊群,棠樾古民居安防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JSCG2025G005
招标公司: 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安防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黄山
项目概况
歙县棠樾石牌坊群、棠樾古民居安防工程招标 项目 (二次) 的潜在 投标人 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 招标 文件,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8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 递 交 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JSCG2025G005
项目名称: 歙县棠樾石牌坊群、棠樾古民居安防工程采购项目 (二次)
预算金额: 110 万元
最高限价: 110 万元
采购需求:歙县棠樾石牌坊群、棠樾古民居安防工程采购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三 )款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中所采购的报警设备、网络设备生产方大多数是大型企业,如大华、海康威视、锐捷、华三、华为等,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发生。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 2)按照 招标文件 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 3)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5 年 4 月 8 日 9点00分 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 8 点 30 分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 “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 免费 。
四、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 年 4 月 29 日 8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方式: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入交易系统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登录方式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 项目类别: 货物类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 一个包
5.项目地点: 歙县郑村镇
6.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免收 。
7 .投标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办理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查看完整信息),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②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③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交易系统倒计时为准)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人进入交易系统解密 。 (支持远程解密,若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的,投标人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
8 . 质疑最迟应当在 招标 文件公告期限(同 招标 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 招标 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 招标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 招标 公告第 七 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歙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提出投诉。
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黄山市歙县郑村镇郑村村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黄山市歙县郑村镇潭渡村委会二期 1008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正文
* 采购公告
* 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