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第2包中标结果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 2026-08-06
项目名称: 郎溪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第2包中标结果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LXX-CG-GK-2026019B
招标公司: 郎溪县人民医院
中标公司: 亳州新创凌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017003004 ee23882c-a79c-4753-9227-54ed439dab4e 10444cd5-de57-4ac0-b639-bb1458c4d066
郎溪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第 2 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LXX-CG-GK-2026019B
二、项目名称: 郎溪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第 2 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亳州新创凌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工业园区淮河路南侧天运物流园 8 号楼 129 铺
中标金额: 2456000.00 元
评审报价: 2456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 96.3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彩超
品牌: GE
规格型号: Voluson Expert 18 Plus
数量: 1 台
单价: 1486000.00 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成斌(组长)、汪飞鹏、高燕、檀甲梅、曹净、李海林(采购人代表)、朱丽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 237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人民医院或安徽轩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新时代广场 E1305 室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服务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郎溪县财政局 209 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 被质疑人名称;
1.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 必要的法律依据;
1.7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北大街 65 号
联系方式: 李先 生 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轩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新时代广场 E1305 室
联系方式: 葛工 查看完整信息 whz990@foxmail.com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 先 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十、附件
1 、 郎溪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公开招标文件》.pdf
2 、 亳州新创凌商贸有限公司《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2026 年 8 月 6 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5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轩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6-08-06 17:09:34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项目编号错误
* 办理时间:
2026-08-06 17:30:4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轩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6-08-06 17:34:16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6-08-06 17:40:31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