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信湖煤矿南翼大巷及82采区上山地面定向钻超前探查掩护工程”临时用地场地征迁,铺垫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 2026-03-29
项目名称: 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信湖煤矿南翼大巷及82采区上山地面定向钻超前探查掩护工程”临时用地场地征迁,铺垫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GN2026-12-1787
招标公司: 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
采购标的物: 地面定向钻超前探查掩护工程、临时用地场地征迁铺垫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亳州
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 “信湖煤矿南翼大巷及 82 采区上山地面定向钻超前探查掩护工程”临时用地场地征迁、铺垫项目成交候选人 公示
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 “信湖煤矿南翼大巷及 82 采区上山地面定向钻超前探查掩护工程”临时用地场地征迁、铺垫项目(项目编号:GN2026-12-1787)于2026年3月27日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询比,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
二、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海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618880元
三、 公示期:自 2026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31日
四、本次结果公示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五、询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 登录查看更多 。
应急客服电话: ***** (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异议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888号
公告日期: 2026年 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