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芜湖县盐业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 2026-03-18
项目名称: 芜湖市芜湖县盐业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招标公司: 芜湖市芜湖县盐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芜湖市芜湖县盐业有限公司拟将公司所属位于芜屯路、芜南路延伸段、沚津路3处房产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该房屋位于芜屯路(市场园区),办公楼1.3.4.5.6层对外招租,面积约2000平方米。适宜宾馆经营。
2.该房屋位于芜南路延伸段,办公楼2.3.4.5层对出外招租(每层约300平方米)。适宜办公。
3.该房屋位于沚津路,仓库一幢对外招租,面积约(220平方米)。适宜仓储。
二、招租方式
采取有底价的方式竞租,底价分别为:12万/年(芜屯路)、办公楼每层为3万/年(芜南路延伸段)、仓库1万/年(沚津路),以最高租金者取得租赁使用权。
三、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因承租方出现经营违法违规的情况,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3、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四、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使用,否则视作违约。
3、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4、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6、在承租期间,如因企业改革、改制或政府城建规划等政策原因,我公司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场所,不为违约。承租期间如承租方不按规定时间及时缴纳房租,芜湖县盐业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五、租赁期限与租金缴纳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共同商议并确定租赁期限与租金缴纳方式。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于2026年3月31日前请到我公司综合办报名(地址:芜湖县盐业公司3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芜湖市芜湖县盐业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