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3-11
项目名称: 宁国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XCS-CG-CS-2026013
招标公司: 宁国市人民法院
中标公司: 苏州沿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宁国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XCS-CG-CS-2026013
二、项目名称: 宁国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沿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仓市开发区太平路西,宁波路南 3幢太仓市汽车运输服务总公司主楼4楼南半部分
成交金额 : 1365800.00元
评审报价: 1365800.00元
评审总得分 : 86.6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宁国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中规定的范围
符合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注:若服务期内,出现较大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本合同。
技术标准 符合国 家、行业 以及地方 标准、规 范和规程 要求。
其余相关要求及条款均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有。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严陈芳、荣光青、胡守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宁国市人民法院 、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 66号 、 宣城市梅园路 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也可在宣城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国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 66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宣城市梅园路 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科长 、林工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 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宁国市人民法院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 6 年 3 月 11 日
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