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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3-11

项目名称: 宁国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司: 宁国市人民法院

中标公司: 苏州沿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安保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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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XCS-CG-CS-2026013

二、项目名称: 宁国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沿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仓市开发区太平路西,宁波路南 3幢太仓市汽车运输服务总公司主楼4楼南半部分

成交金额 : 1365800.00元

评审报价: 1365800.00元

评审总得分 : 86.6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宁国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中规定的范围

符合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注:若服务期内,出现较大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本合同。

技术标准 符合国 家、行业 以及地方 标准、规 范和规程 要求。

其余相关要求及条款均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有。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严陈芳、荣光青、胡守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宁国市人民法院 、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 66号 、 宣城市梅园路 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也可在宣城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国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 66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宣城市梅园路 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科长 、林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 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宁国市人民法院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 6 年 3 月 11 日

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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