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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经开区三期安居工程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工程I标段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3-11

项目名称: 广德经开区三期安居工程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工程I标段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广德永畅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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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 : 广德永畅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 广德市爱民路桐汭大厦 14 楼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桐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德市爱民路桐汭大厦 12 楼

项目名称

广德经开区三期安居工程项目 - 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工程 I 标段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

GDS-GC-GK-2026016

开标时间

2026 年 03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芜湖市宝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芜湖万达广场二期 3# 楼 1918 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叁拾肆万零伍佰陆拾元整( 3340560.00 元)

服务期(供货期): 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得分: 98.77 分

项目负责人:奚正玉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投标资格业绩: /

企业业绩: 1. 增城总部新区 5# 、 19# 、 20# 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2. 中建天河精诚壹号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 3. 农民工返乡服务中心项目 ( 邻里中心 ) 电梯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其他:企业奖项: VDI4707 ( A )级能效认证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苏州莱茵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增福路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叁拾伍万伍仟柒佰元整( 3355700.00 元)

服务期(供货期): 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得分: 96.25 分

项目负责人:张维皓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投标资格业绩: /

企业业绩: 1. 声谷科创中心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 2. 岳西开元·大学里 2021-26-2 地块; 3. 六安市裕安区住宅老旧电梯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其他:企业奖项: ISO25745 电梯能效认证( A )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安升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 68 号汇银广场 1 栋 1910-1915 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叁拾贰万贰仟柒佰元整( 3322700.00 元)

服务期(供货期): 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得分: 96.23 分

项目负责人:姜子红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投标资格业绩: /

企业业绩: 1. 芜湖梦溪科创走廊一期项目(芜湖梦溪科创数字产业集群项目)电梯工程; 2. 铜土储字【 2021 】 21 号地块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3. 无为市国控柏瑞东方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其他:企业奖项: VDI4707 ( A )级能效认证证书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安徽凯特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金兰格电梯有限公司、安川双菱电梯有限公司、林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投标的电梯速度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意见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

2026 年 03 月 11 日 -2026 年 03 月 16 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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