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配套完善工程项目
- 2026-02-27
项目名称: 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配套完善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2026BFAGZ00179
招标公司: 安徽交控徽风皖韵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地块配套完善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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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配套完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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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配套完善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6BFAGZ00179
原公告日期:2026-02-1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 BH202437号地块配套完善工程项目 招标 文件 补疑 1
( 项目编号 : 2026BFAGZ00179 )
各投标人:
疑问: 1. 招标文件奖项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景观绿化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请问,投标人提供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园林工程金、银、铜奖,是否予以认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为目前风景园林行业最高奖项,属于国家级奖项)
答:予以认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为“自2021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投标人提供自 2021 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单个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包含不少于3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中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业绩金额、施工内容)的,应另附其他材料:对应项目招标时的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关键页(须至少有项目招标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或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至少有发包人、承包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
请问,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合同甲方和造价咨询单位共同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执行。
4.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其他材料):对应项目招标时的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关键页(须至少有项目招标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或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至少有发包人、承包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
请问:
1)关于我单位提交的上述证明材料,仅在整个项目合计总价页面加盖了上述单位公章,而在分部分项(如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等)合计页面未盖上述单位公章,此情况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要求?
答: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执行。
2)我单位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执行。
5.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篇幅不超过50页,请问施工组织设计的封皮、目录、附表都包含在50页内?
答:施工组织设计篇幅不超过 50页,附表包含在内,封皮和目录不包含。
6.本工程招标文件对工期做如下要求。
请问( 1)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包含哪些?(2)第一阶段工期120日历天是指开工后120天内完成此范围施工内容吗?第二阶段工期120日历天是指开工后120天后才能启动施工,此阶段施工持续时间120天吗?
答:( 1)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施工范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建设时序划分为准;(2)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240天,其中第一阶段工期120日历天;第二阶段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7.请明确现场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位置,及临时用电箱变的大小;
答:本工程不提供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临建办公室、生活区是否可以在施工场地围挡内布置,若不具备条件,请明确场外临时用地位置。
答:本工程不提供临时用地,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9.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中表格表头为“汉字数字标题+表格名称”,而新点软件中默认的表格表头为“字母+表格名称”(如图所示:D.1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J.3承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请问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是否按照新点软件默认格式即可?
答:均予以认可。
10.招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评审要求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时“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各项内容进行评审,请问对比最高投标限价明显高出和明显降幅过大的范围是多少,请发包人明确。
答:不平衡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1.投标人应响应《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招标文件中未见《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请发包人提供?
答:本项目未要求,无需提供。
12.本项目规定异常低价指标:80%,若投标人总报价不低于80%,部分单位工程报价低于80%,是否不进行异常低价评审,请发包人明确?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 4:异常低价评审》已明确。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交控徽风皖韵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 99号安高城市广场6F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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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孔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6年2月27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27分3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2-27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2-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7分
附件:
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配套完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