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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扬子路与菱溪路交叉口东南侧220米一层扬子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 2026-02-12

项目名称: 滁州市扬子路与菱溪路交叉口东南侧220米一层扬子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czlycq202602-003

招标公司: 滁州市琅琊区扬子街道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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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扬子路与菱溪路交叉口东南侧 220米一层扬子农贸市场 经营权招租项目(二次) 竞 价公告

项目编号: czlycq202602-003

滁州市琅琊区扬子街道办事处定于 202 6 年 2月24 日 10时至202 6 年 2月25 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滁州市扬子路与菱溪路交叉口东南侧220米一层扬子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 2026年 2月24 日 10时至2026年 2月25 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

一、标的物介绍:

1、标的物: 滁州市扬子路与菱溪路交叉口东南侧 220米一层扬子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项目(二次),约 40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农贸市场,租赁期限3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市场商户经营范围为蔬菜、瓜果、水产品、禽蛋、肉类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第三方管理竞得人经营管理范围包括商铺及摊点经营管理、环境卫生等。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1)经营管理:负责市场内摊位日常经营管理。

( 2)安全管理:对市场的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和消费者的其它意外伤害等担负安全管理责任等;

( 3)秩序维护:负责市场的治安巡逻、车辆管理、夜间执勤、消防管理和和日常经营秩序管理等。

( 4)日常维修:负责市场内设备设施和共用部位的维护维修并自行承担维护维修费用;

( 5)环境保洁:负责市场区域的保洁、垃圾清运等。

( 6)资产管理:负责市场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等并自行承担维护维修费用。

3、竞得人需按照市、区有关主管部门对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定以及农贸市场规划用途管理经营,不得随意变更,否则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另行招标。

4、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滁州市琅琊区扬子街道办事处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和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等相关费用和工作均由竞得人负担, 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相关税费等均由竞得人负担 。

5 、租赁期限: 3 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一年缴一次, 三 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每年租金金额为成交价,合同一次性签订;第一年租金在规定的时间缴入 滁州市琅琊区扬子街道办事处 指定 账户 ,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 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10%,签订合同前缴纳完毕。

6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书》签定时将第一年度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 账户 (即:先付后租);后年度具体付款日期和付款方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7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 10%,履约保证金在竞得方领取竞得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

8 、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前必须完成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两项费用的交纳,交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租赁起止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9、为保障市场经营秩序稳定,根据市场行情, 明确以下核心要求:第三方管理竞得者在租赁期内,向场内经营户收取的租金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届管理方的既定租金标准。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 滁州市扬子路与菱溪路交叉口东南侧 220米一层扬子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项目(二次) ,租赁期为 3 年;起始价为: 1296000.00 元 /年,保证金为 130000 元,加价幅度: 500 元或整倍数,年租金 =竞得人的成交价。

备注:成交价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税费。

四、本次招租项目由安徽泓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 5000元,在成交后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给代理机构。

五 、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 1)保证金须在 2026 年 2月24 日 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 2)本标的物竞价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价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 3)拍租成交后,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缴纳至 滁州市琅琊区扬子街道办事处 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 滁州市扬子路与菱溪路交叉口东南侧 220米一层扬子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项目(二次)租金、 履约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442查看完整信息

转账时备注: 滁州市扬子路与菱溪路交叉口东南侧 220米一层扬子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项目(二次) 保证金。

注意: 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10%),竞价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④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标,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 、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或转租等行为的,均可参与,如有不符合条件的,中标后我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 滁州市琅琊区扬子街道办事处 提出 , 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七 、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6 年 2月24 日 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 安徽泓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 滁州市琅琊区扬子街道办事处 联系。

八 、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 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九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交易中心和 滁州市琅琊区扬子街道办事处 以及 安徽泓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 竞价 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 竞价 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 竞价 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做为本人的经营使用,未经招租单位的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 竞得人 承担。

7.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8.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滁州市琅琊区扬子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薛主任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公司:安徽泓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鑫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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