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2026-02-07
项目名称: 宿松县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CG-SS-2021-126
招标公司: 宿松县人民医院
中标公司: 湖北妍益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有创呼吸机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一、 项目编号: CG-SS-2021- 126
二、 项目名称: 宿松县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妍益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下新镇石畈村 1组7号
成交金额 :4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类
名 称: 有创呼吸机
品牌 :南京舒普思达
型号: S1100
数量:4台
单价: 11875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 张新平、方圆、苏小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 准及金额: 代理费金额为: 712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宿松县人民路
联系方式: 139****3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将军山路朝阳无限小区商铺 1-3
联系方式: 183****0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39****3711
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评标一览表
宿松县人民医院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