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体育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 2026-02-06
项目名称: 合肥市体育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合肥市体育局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肥市 体育 局( 含局属事业单位, 以下简称 “甲方”) , 公开 采购常年法律顾问,诚邀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合肥市体育局 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
二、采购数量及项目金额
本次拟采购 1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 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受过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未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组织或机关调查、审查。
四、服务基本要求
(一)服务人员
律师事务所需指派 2-3名律师为该项目专项服务团队,指派其中1名律师为主办律师。指派的律师应熟悉行政法、民法、体育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组织或机关调查、审查。
(二)服务内容及方式
1.为甲方重大事项和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其他相关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意见,必要时参与有关会议讨论;
2.为甲方代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甲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必要时参与甲方前期代拟或制发过程,为前期代拟或草拟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和制定意见;
3.审查甲方与第三方或甲方代签的合同,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必要时应甲方要求参与合同谈判;
4.协助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等事务,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协助甲方处理信访投诉事项,必要时应甲方要求现场参与处置;
5.服务期内免费代理8件诉讼案件(包含一审、二审、再审),超过8件的根据相关规定协 商确 定;
6.应甲方工作安排,采用专题讲座的形式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培训,专题讲座每年不少于1次;
7.接受甲方安排的其他重要法律服务事项。
(三)服务期限
该项目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经甲方综合测评满意的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
五、公告发布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2月3日;
2.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有意向参与的律师事务所须在报名时间内,按照申请人资格条件以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密封送至合肥市体育局产业处(阜南路41号友谊大厦13楼1314室)。
六、评审方式
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七、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刘庆曙
联系电话: 0551- 62 648050
地址:合肥市体育局产业处(阜南路 41号友谊大厦13楼1314室)
附件
合肥市体育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服务方案
( 10分)
制定专项服务方案,对人员分工、责任划定,服务的难点、要点,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阐述,方案综合全面的得 8-10分,比较规范的得5-7分,一般的得1-4分,没有的不得分。此项满分10分。
10分
服务经验
( 60分)
指派律师执业年限 5年以下不得分;5年得5分,每多1年加1分,此项满分10分。(备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指派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律所公章,如指派2名及以上律师,计算平均得分)
10分
指派律师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经验的,服务数量为1-15家之间,每服务一家得1分;超过15家的每增加1家加2分,此项满分25分。(备注:业绩时间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采购合同或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多次服务的同一家单位按1家计算)
25分
指派律师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代理过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且胜诉的,每代理1件得1分,此项满分20分。(备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裁判文书落款时间为准,须提供委托代理合同、裁判文书或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20分
指派律师为中 共党员 的每名得 2分,此项满分5分。(备注:需提供律所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分
荣获奖项
( 20分)
指派律师具有地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党政机关、安徽省律协及以上荣誉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 3分,本项最高得12分;具有县级党委政府、市级党政机关、合肥市律协荣誉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8分。(备注: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20分
服务价格
( 10分)
统一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即满足本公告要求且金额最低的竞争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分。其他竞争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竞争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竞争报价)*10
10分
合计
-
100分
备注:投标单位应当签订书面承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一经发现造假行为,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