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头铺镇方台村2025年度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采购公告
- 2026-01-23
项目名称: 五河县头铺镇方台村2025年度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AHNY-20260123
招标公司: 五河县头铺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区:安徽 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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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头铺镇方台村2025年度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26-01-23 18:30】 【阅读次数: 】 【信息来源: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 【字号: 大 中 小 】 【 我要打印 】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五河县头铺镇方台村 2025年度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1. 2 项目 编号 : AH NY - 20260123
1. 3 采购人: 五河县头铺镇人民政府
1. 4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能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6 预算金额:4.98万元
1.7 最高限价(定价): 4.98万元,投标报价应等于最高限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1.8 标包划分:一个包
1.9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1.10采购方式:公开比选(合理定价抽取法)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 1 采购 范围: 本项目位于五河县头铺镇,施工总投资约 776.809592万元,项目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亮化工程、美丽庭院建设、道路雨水管网、户下污水管网、户下外立面整改、休闲公共区域、绿化种植、沟塘疏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五河县头铺镇方台村 2025年度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全过程、全范围跟踪审计(含过程审计、结算审计等)。
2. 2 服务期限: 五河县头铺镇方台村 2025年度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工期 240日历天 。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通过审计部门备案合格后),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为止。
2. 3 服务地点: 五河县境内
2. 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行业标准及主管部门验收标准
2. 5 其他: 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供应商 资质要求: 供应商 须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供应商 业绩要求: 无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1. 4 供应商 信誉要求 :
( 1)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2.2 项、第 1.2.3 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 6 年 1 月 23 日至 202 6 年 1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 比选活动 者,请在第 4.1款规定时间内登录 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 ) 获取 采购 文件 。
售价: 300元/套,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请供应商自行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购买采购文件,支付成功后请上传采购文件费用缴纳凭证截图。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8日16时00分
5.2.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现场递交
5.3.地点:五河县头铺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注:只接受按程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不予接收。供应商递交文件时提交以下原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响应文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五河县头铺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8 . 1采购 人信息
名称: 五河县头铺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头铺镇屈台村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8 . 2采购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能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康民路五河县体育馆内
联系人:卢工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9 .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请登录“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以下称“阳光采购平台”)注册为“供应商/投标人角色”、办理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均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9.2投标人/供应商未及时办理注册、已注册的注册信息变化未及时变更、未及时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等情形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