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2026-01-23
项目名称: 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招标公司: 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地区:安徽 蚌埠
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5-12-25 17:23 信息来源: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浏览量: 字号: 大 中 小
序 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
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
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本级
参公事业单位
履约
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工程履约保证金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 实施条例》、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 2022 】 84 号)
2
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本级
参公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住 房和 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 房和 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 2017 】 138 号)
3
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市政工程管理处
事业单位
履约
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工程履约保证金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 实施条例》、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 2022 】 84 号)
4
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市政工程管理处
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住 房和 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 房和 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 2017 】 138 号)
5
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城建公司
国企
履约
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工程履约保证金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 实施条例》、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 2022 】 84 号)
6
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城建公司
国企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住 房和 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 房和 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 2017 】 1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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