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第九中学高新校区项目监理
- 2026-01-23
项目名称: 合肥市第九中学高新校区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2026BFGBZ00050
招标公司: 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高新校区项目监理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第九中学高新校区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6BFGBZ00050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九中学高新校区项目监理补疑 1
项目编号: 2026BFGBZ00050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对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均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 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②若认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部分安徽省外地区(如山东、江苏等)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为“行政审批服务局”或“行政审批局”等(例举如下),请问,由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要求?
回 答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满足要求;(2)由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满足要求。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总监业绩类型为“公共建筑”。
请问:如为学校项目,学校内宿舍、公寓、地下室等是否均视为公共建筑?
回答: 予以认可。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总监业绩类型为“公共建筑”。
请问:我方另行提供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证明其为公共建筑是否予以认可?
回答: 予以认可。
4、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原合同甲方企业名称变更,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资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相关截图(能体现现企业名称和历史名称),是否认可 ?
回答: 予以认可。
5 、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原合同甲方为事业单位,其名称发生变更(如某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变更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由甲方盖章出具此类证明(或说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说明:事业单位无工商变更信息)
回答: 合同甲方为事业单位的,其名称发生变更可由甲方盖章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6 、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监理合同的工程名称与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资料等的工程名称不一致(如合同项目名称为 “某地块”等情况),由甲方盖章出具此类证明(或说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 答 :不予认可。
7、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中: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我方疑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 “监理报酬清单”,投标文件是否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回 答 :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 2221号
联系人:储工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号
联系人: 王志强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66223831
2025年1月 23 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