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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铁道集团公司2025年第十二批房屋租赁自主交易发布

  • 2025-12-30

项目名称: 安徽铁道集团公司2025年第十二批房屋租赁自主交易发布

招标公司: 安徽铁道发展集团合九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房屋租赁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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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铁道集团公司2025年第十二批房屋租赁招标公告

一、概况

1. 商务条件:

序号

出租企业

租赁房屋名称

租赁面积( ㎡ )

拟租赁业态

首年招租底价(万元)

租赁期限(年)

递增率(%)

免租金装修期

支付方式

保证金(万元)

步长(元)

1

园林分公司

蚌埠市龙子湖区胜利路1357号房屋

建筑面积:435.72㎡;场地面积:562.12㎡

汽修

10.782125

5 年

半年度预付

2.7

1000

2

安徽中铁商业有限公司

合肥市瑶海区北二环铁静苑A区16号楼16-9块面

106

百货零售、汽修、办公等商业经营

10

5 年

前三年不递增,第四年起租金环比递增1%

1 个月

季度预付

2.56

1000

3

安徽中铁商业有限公司

合铁家园商业综合体4号楼HT4-1-2

147.48

书画教培、办公等商业经营

4.9

3 年

2 个月

半年度预付

1.23

500

4

安徽中铁商业有限公司

合肥市凤阳路189号-1#

196

香烟、酒水、茶叶销售

16.70

5 年

每年递增500元

1 个月

半年度预付

4.23

1700

5

安徽中铁商业有限公司

合肥市明光路281号

18.29

机电维修、零售、商业经营

2

3 年

半年度预付

0.5

200

2. 竞商资质条件:

2.1 公共条件

竞商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竞商。

竞商人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次竞价说明各项规定。

竞商人需签署承诺书、竞价须知等材料。

国铁集团所属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荐的国有全资全资、国有控股企业可不缴纳保证金。

2.2 竞商人是法人企业

企业法人需于 2023年 1月 1 日前成立,企业法人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竞商企业信用情况:2023年1月1日至竞商有效期内不得有违法经营记录;竞商期间不得正处在“经营异常名录”;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得存在股权抵押现象。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执行情况:不得有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法院强制执行以及限制高消费等记录。

竞商人2020年1月1日至竞商期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3 竞商人是社会组织

类比法人企业执行,无相关材料需提前说明,由招商人负责核实。

2.4 竞商人是自然人

自然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执行情况:不得有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法院强制执行以及限制高消费等记录。

竞商人不得是2020年1月1日至竞商期间发生的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2.5 从竞商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商保证金,同时在汇款备注栏内写明“竞商保证金”。 并于2026年1月9日9:00 前到达招商人指定银行账号。

2.6 接受招商单位提供的竞价要求及合同样本。

2.7 本项目不接受有关联的自然人(直系亲属、配偶等)、企业参加;企业及企业法人、股东同时参加视为同一竞商人。

3. 竞价方式:

采用国铁招商平台线上竞价形式:报价时长30分钟,延时次数3次,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得低于最低步长(见公告)。

二、招商相关时间、地点:

1. 报名方式:本项目仅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及受理。

2. 本次招商报名起止时间: 2025 年12月30日8:00时-2026年1月8日17:00时 。

3. 不组织集中踏勘活动,竞商人自行前往。

4. 资质审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已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的竞商人应于 2026 年1月9日9:00 时前将材料送至招商人处,同时准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eiyang3024@163.com。

5. 竞价时间: 2026 年1月12日9:00时-2026年1月12日9:30时 (若出现延时,具体延时规则见竞价须知)。因自身原因未报价或报价失误的,组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报价有效期:自竞商人在竞价环节出价至签订合同止。

三、资质审核材料

1. 企业资质审核材料:

1.1 商务条件确认表(见附件1)。

1.2 承诺书(见附件2)。

1.3 竞价须知(见附件3)。

1.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1.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1.7 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8 企业信用报告(打印日期需为近3月内,以公告发布日期计算)。

1.9 法定代表人征信证明(打印日期需为近3月内,以公告发布日期计算)。

1.10 竞商保证金银行回执复印件。

1.11 经营方案。

2. 社会组织资质审核材料

类比企业资质审核材料,若无相关材料,提前联系招商人说明情况。

3. 自然人资质审核材料

3.1 商务条件确认表(见附件1)。

3.2 承诺书(见附件2)。

3.3 竞价须知(见附件3)。

3.4 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5 自然人征信证明(打印日期需为近3月内,以公告发布日期计算)。

3.6 竞商保证金银行回执复印件。

3.7 经营方案。

四、竞商保证金

1. 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查看完整信息014576;

开户银行:工行合肥市瑶海支行。

2. 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将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格式条款见附件5)时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商人向房屋管理企业补齐。

3. 未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4. 竞商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名,或中商人放弃中商,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合同、中商通知书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房屋租金。以上情形,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中商通知

本项目仅推荐1名报价最高的合格竞价人作为中商候选人,竞价结果报组织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履行相关集体决策程序后,确定拟中商人,并在招商平台发布招商结果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向中商人发出《中商通知书》。

六、合同授予

1. 中商人自收到《中商通知书》后,由房屋管理企业另行通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

2. 收到房屋管理企业递交的书面合同之日起7日内(特殊情况除外),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的,视为中商人自动放弃中商权利,招商人不退还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并对该招商项目另行处置。

3. 中商人须在接到《中商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中商通知书预缴首期房屋租赁费用、履约保证金等合同约定费用,招商人提供收据,发票待合同签订完成后开具。未在规定时间内预缴的商家,招商人可有权取消其中商资格。

4. 竞价公告、资质审核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及承诺书、谈判记录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联系方式

1. 安徽铁道发展集团合九分公司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421号。

联系人:蒋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 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招商中心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滁菊路18号安徽铁道集团公司406室招商中心。

联系人:费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2025第12批.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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