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中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 2025-12-12
项目名称: 宁国市中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NGYQ-CG-GK-2025033
招标公司: 宁国市中医院
中标公司: 宁国市东凯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一、项目编号: NGYQ-CG-GK-2025033
二、项目名称: 宁国市中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东凯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清华东路燕津湖畔锦园 2幢1003-1006/1009-1012号
成交金额: 112500.00元,易损件报价:80%
四、评审专家名单: 曹黎明、李先兰、孙后萍。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中医院、宁国亦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怀安大道59号、安徽省宁国市宁国大道金鑫大厦7楼,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中医院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国市中医院
地 址: 宁国市怀安大道 59号
联系方 式: 巴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国亦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宁国市宁国大道金鑫大厦 7楼
联系方式: 虞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495843491@qq.com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巴先生 、虞先生
宁国市中医院 宁国亦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