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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星2026-2028年度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 2025-12-09

项目名称: 【安徽金星2026-2028年度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AHJX-CG-2025099

招标公司: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采购标的物: 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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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星2026-2028年度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9

采购单位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标的物 无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6-2028年度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HJX-CG-2025099),于2025年12月9日10时00分组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中标价格:综合得分96.4分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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