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2025-42号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
- 2025-12-05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2025-42号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
项目编号: 绩自然资规告字〔2025〕20号
招标公司: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标的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2025-42号地块使用权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2025-42号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
发布时间:2025-12-05 信息来源: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绩自然资规告字 〔 202 5 〕 20 号
经绩溪县人民政府批准,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挂牌出让 1 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 让
年 限
(年)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平方米
亩
容积率
建筑密度(系数)
绿地率
2025-42
临溪镇上游村
396190
594.29
交通运输用地(机场用地))
50
≤0.2
≤10%
≥ 15%
7765.32
1554
需说明的事项:
1. 上述地块净地出让,现状交付。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2. 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3. 地上建设用 地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皖政〔 2013〕58号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 皖自然资用〔 2020〕2号 通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 2020年版)〉的通知》规定。
4. 本次出让地块 项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 (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绩溪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二、竞买人条件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 、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 202 5 年 12 月 5 日至 202 6 年 1 月 4 日 ,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 页面 ,下载出让文本 。 交纳竞买保证金 后, 在 公告末端 “我要竞买” 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报名时间为 202 5 年 12 月 26 日 至 202 6 年 1 月 4 日 16时,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 6 年 1 月 4 日 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增价幅度每次 1 0 万元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挂牌日期: 202 5 年 12 月 26 日 至 202 6 年 1 月 6 日 15时
公开挂牌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2)室
五、 付款方式:
受让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应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六、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 30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 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上 述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内现状 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 四 ) 本次出让宗地 受让方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发建设,开发周期 24 个月。
( 五 )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 六 )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七、 联系方式和竞买保证金账户 :
1.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绩溪县会山路 45号
联系人:陈 女士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账户名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华阳分理处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3531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 5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