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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泉休闲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招标公告

  • 2025-12-05

项目名称: 蝴蝶泉休闲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5DFWGZ02539

招标公司: 利辛县蝶视界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休闲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

项目地区:安徽 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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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泉休闲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 EPCO)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蝴蝶泉休闲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蝴蝶泉休闲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的备案表

1.4 招标人: 利辛县蝶视界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 利辛县蝶视界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蝴蝶泉休闲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设计 采购 施工运营一体化( EPCO)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DFWGZ02539/JG2025-03-1976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DFWGZ02539/JG2025-03-1976

2.5 建设地点: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 马店孜镇 247省道东侧、西淝河河畔西侧、306省道南侧

2.6 建设规模: 本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315437.05 平方米(约 473.16 亩),建设内容包括:生态停车场及形象入口建设、中心湖水上项目建设、景交设备及主题游乐设备采购、主题商业街区建设、特色住宿及餐饮产品建设、特色体验类产品建设、夜游产品建设、室内装饰装修、景区道路建设、环境风貌提升、旅游公服设施建设(旅游标识系统、智慧景区系统、旅游厕所、环保卫生等)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给排水、电力电信、暖通、消防等) 等 ,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 “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2.7 合同估算价: 约 13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本项目 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EPCO)模式实施,项目 以运营为导向, 由中标单位负责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 等 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及机电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设备质保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 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后在运营期内的运营维护工作等,具体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设计 工作 :包含但不限于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概预算编制、 设计成果 文件评审及报审、 项目施工阶段的 设计配合工作( 方案研究、技术交底、验收、变更办理等 )等 项目全部设计 工作 ;

( 2)开工前相关工作:办理并取得定位控制点等测量成果资料,协助规划(如需)、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所需相关证件办理等工作;

( 3)工程施工: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结构、 电气工程 等所有工程施工 以及文创、游乐、智慧化、夜游等专项工程的施工;

( 4)采购及安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及 水电、 电梯、空调等设施设备 采购及安装 、游乐设备设施 采购及安装和 其他 项目范围内 的 设施 设备 采购及安装工作 ;

( 5)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

( 6)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消防、人防、安评、防雷接地、机电设备、 游乐设备 等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档案整理及移交等相关工作;

( 7)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服务: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和设备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 8 ) 项目运营:负责项目市场调研、运营策划方案编制、产品设计等工作,参与并指导项目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负责项目运营期内的运营工作等。

具体招标内容 详 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 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 合作运营期限: 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设计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 具备下列 第 1 ) 至第 3)项 资质 或具备下列第 4)项资质 :

1)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及以上 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 及以上 资质 ;

2)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

4)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投标人施工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运营管理单位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或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

(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无。

3.1.5 财务要求: 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3.1. 8 本 招标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 3家 ;

( 2)联合体投标 的,须递交经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签署的 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方的 任务分工和 权利义务;

( 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投标的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 4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承担施工 工作 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 3.1.1 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 工作 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 3.1.1 的设计资质,承担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 3.1.1 的运营管理单位资质。

( 5 )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 3.1.6 、 3.1.7 要求。

( 6 ) 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1.4.2.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 2025年12月5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0099-555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2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 12月26 日 10 时 30 分。

8.2 开标地点:

8.2.1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2 楼 5 号开标室。

8.2.2 本招标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 招标文件的异议 、 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 以 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利辛县蝶视界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人民路西侧、永兴路北侧 669号

联 系 人: 吴部长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 义城街道 紫云路 888号

邮 编: 230051

联 系 人:曹智、张涛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利辛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法规监督股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09599326205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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