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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高速公园壹号项目2026年员工食堂菜品物料类采购供货商比选评审结果公示

  • 2025-11-30

项目名称: 滁州高速公园壹号项目2026年员工食堂菜品物料类采购供货商比选评审结果公示

招标公司: 滁州市徽商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联华便利店

采购标的物: 菜品物料类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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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滁州高速公园壹号项目 2026年员工食堂菜品物料类采购供货商比选,于2025年11月28日10时00分在滁州市徽商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联华便利店;

第二中选候选人:妙管家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期: 自 2025年11月28日至 2025年12 月1日下午 17 时 00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徽商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滁州市徽商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1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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