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法院黄山法庭围墙拆除重建等维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2025-11-29
项目名称: 巢湖市人民法院黄山法庭围墙拆除重建等维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2025CHLB023
招标公司: 巢湖市人民法院
中标公司: 安徽聚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围墙拆除重建等维修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一、 项目 编号: 202 5 CH LB023
二、 项目名称: 巢湖市人民法院黄山法庭围墙拆除重建等维修工程
三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聚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散兵镇散兵总街 164号1幢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万零叁佰元整 (¥ 100300.00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马成 李杰 邹炜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 ,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巢湖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巢湖市 健康东路
联 系 人:邹 炜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巢湖联邦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巢湖市东风西路 469号
联 系 人: 尹 工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巢湖市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