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乡2025年湿地公园及政府绿化养护项目
- 2025-11-27
项目名称: 青山乡2025年湿地公园及政府绿化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 AHYCX-20251011-3
招标公司: 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
中标公司: 安徽辛发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六安
002003004 8e07a96a-6f4b-41bb-aacd-a512e962e497 2025-11-27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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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乡 2025年湿地公园及政府绿化养护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AHYCX-202 51011-3
二、项目名称: 青山乡 2025年湿地公园及政府绿化养护项目(三次)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辛发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青山村
成交 金额: 壹拾贰万肆仟叁佰零伍元整(小写 : 124305.00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服务范围:青山乡指定范围内各项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服务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 一年。服务期满合格经业主同意可续约一年。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磨子潭路 466号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七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六安市裕安区 青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六安市裕安区 青山乡内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安徽煜诚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磨子潭路 466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苏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