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宿州市分行宿州市某公司及其担保人贷款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征集公告
- 2025-11-10
项目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宿州市分行宿州市某公司及其担保人贷款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征集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采购标的物: 纠纷律师代理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宿州市分行宿州市某公司及其担保人贷款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现公开征集 宿州市分行宿州市某公司及其担保人贷款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服务 候选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见附件。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 2025年11月17日17:00 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全国区域或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二)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工商注册成立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本次采购商品范围相一致。
2.供应商须具备有以下有效的资质 (须上传至龙集采平台 “资质信息”栏位,否则视同不满足资格要求) :
1)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提供上一年度年检合格证明;
3)供应商必须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若非本市当地律师事务所,需提供本市分所执业许可证或本地化服务点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3、 案例要求 ( 须上传至龙集采平台 “案例信息”栏位,否则视同不满足资格要求 ):
供应商 2023年9月1日-征集报名截止时间须具有至少1项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同类服务案例,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 。
四、报名所需材料
1.《采购参与意向反馈函》扫描件。
五、报名步骤
1.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在龙集采平台上注册(),注册时须对 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进行维护。 注册成功后方能报名(后台审核一般需三个工作日,请妥善安排注册时间,避免错过报名时间,如需加急,请拨打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18-1908)。
2.已注册供应商须查看公司信息是否需要更新,如需更新请在“基础管理-信息维护”中维护企业信息(包括 财务报表、案例信息、资质信息、基本信息、联系信息 等内容)。
注意:龙集采系统注册及操作问题可查看网站 “供应商指南”,或拨打全国统一咨询热线为400-918-1908(周一至周五9:00—18:00)。
3.请认真评估采购需求,确认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后, 点击 龙集采首页 —供应商征集—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 宿州市分行宿州市某公司及其担保人贷款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服务 供应商征集公告 下方 “征集报名” 进行 报名 ,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材料,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
4.供应商提交报名后,可以选择“采购业务”菜单查看是否已完成报名。
重点提示:如龙集采系统中的企业重要信息缺失或未更新(如最近年度的财务报表、案例信息、资质信息等),可能会影响投标资格,请知悉。
六、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建设银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均可报名。报名参与采购等同于:贵公司已经认真研究,确认符合需求并自愿参与。如后续收到建设银行邀请函,贵公司承诺按要求参加采购流程,直至采购工作结束。 如贵公司无正当理由退出流程,干扰秩序,建设银行有权对贵公司采取禁用处理,贵公司将无法参与建设银行所有采购活动。
2.报名参与不代表成为候选供应商。待报名结束后,我行将启动行内审核及审批流程择优选取。如审核通过并纳入候选供应商名单的,我行后续将在龙集采系统内向候选供应商发送邀请函(时间一般在报名截止后2周以上),请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以接收通知短信;对未纳入候选供应商的不予通知。
3.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建设银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建设银行联系。
6.建设银行持续推广数字人民币应用,鼓励供应商开通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其中收款账户为建设银行对公账户的可开通对公钱包,收款账户为个人账户的可开通个人I类钱包。供应商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后,可自行在龙集采平台添加账号信息。
7.建设银行授权的供应商征集公告发布媒体仅为龙集采()、金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均与建设银行无关,建设银行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1.需求描述不清晰,与市场情况不符等需求类问题:
孟经理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需求部门)
王经理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采购经理)
2.供应商资质、报名材料问题:
徐经理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供应商管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2025年11月10日
宿州市 ** 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贷款合同
纠纷律师代理服务 采购需求
一、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全国区域或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二)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工商注册成立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营业 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本次采购商品范围相一致。
2. 供应商须具备有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须上传至龙集采平台 “资质信息”栏位,否则视同不满足资格要求) :
1)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提供上一年度年检合格证明;
3)供应商必须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若非 本市 当地律师事务所,需提供 本市分所执业许可证 或 本地化服务点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
3 . 案例要求 :
供应商 20 23 年 9 月 1日- 征集 报名截止时间 须具有至少 1项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同类 服务案例,提供有效合作合同证明文件。(须上传至龙集采平台 “案例信息”栏位,否则视同不满足资格要求)
二、服务品类
诉讼法律服务
三、服务内容
采购律师事务所 代理 宿州市分行 诉 宿州市 **有限公司 贷款合同纠纷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诉前谈判、审理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重新起诉等)及执行阶段中的全部事务。 省分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根据 案件结案后的受益金额和中标 价格 计算律师费用,并向聘用律所支付。
四、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资质经验、项目团队成员数量结构和资质经验等
(一)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经验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项目团队成员数量结构
项目团队成员 3人及以上。
(三)项目团队成员资质经验
所有项目团队人员均需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与律所建立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五、服务质量要求
(一)项目进度计划安排
根据案件情况,提供律师服务计划安排。
(二)方案与需求的契合度
根据案件情况或当事行要求提供律师代理方案,提高诉讼效率,满足当事行需求。
(三)对项目理解情况
结合案件特点,提供对案件的理解说明。
(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成员需开展有效指导,确保案件胜诉,并最大程度推进胜诉后的执行工作。
(五)应急方案
针对案件中可能出现的紧急、疑难情况,建立案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紧急、疑难案件处理方案。
(六)信息保密
需承诺信息保密。
(七)服务结果验收标准
根据律所的是否态度良好,服务耐心,工作认真负责;对我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要求能够及时跟进和反馈;对法律法规的解读及时准确;与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充分到位;团队人员基本固定,服务连贯性有保障;代理服务或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备忘录等文件能够满足我行要求;代理我行事务与律所其他代理事项无利益冲突;严格遵守我行保密规定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服务验收。验收通过后按照协议要求支付相应律师费。
六、服务数量要求
代理 宿州市分行 诉 宿州市 **有限公司 贷款合同纠纷所有事项 。
七、服务供应安排
(一)时间要求
根据需求行要求,安排提供优质服务。
(二)地点要求
根据案件提起诉讼。
(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问题及处理意见
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
八、款项支付要求
律师费用实行风险代理付费, 我行 向 代理律所 支付律师费用,不分诉讼阶段,根据 我行 在案件结案后的受益金额计算 ( 受益金额是指我行作为原告时执行到帐的金额 ) ,计算公式为 律师费用 = ( 受益金额 /案件标的金额)*中标律师费 。我行根据办案需要在案件 立案后 可以向代理律师事务所支付适当的差旅、取证、翻译等费用,前期费用不超过中标律师费用的 2 0%。该前期费用包含在中标律师费用总额内,待结案后根据需要支付的律师费用进行 结算 。
九、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律所须根据需求行选择,代理具体案件所有审理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重新起诉等)及执行阶段中的全部事务。
十、报价要求
报价包含增值税。
十一、其他要求
参加采购的代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1.代理律师个人能力突出,包括协调能力等在内的综合实力较强。须勤勉敬业,精心准备诉讼方案,为我行实现最大诉讼价值。
2.须以最快速度熟悉案情,采取有效的诉讼措施,诉讼过程不得拖拉。
3.承诺合理、忠实地行使代理权,不得滥用代理权,不得超越代理权行事。
4.在代理该案期间及代理事务完成后,保守所知悉的我行的商业秘密及与案件有关的不应泄露的信息。
5.承诺代理行为、代理方式和代理费用等执行我行有关律师聘用和律师费用管理等规定。
6.承诺在代理该案期间,尽可能不代理或少代理案件,集中精力办理该案,迅速、有效地完成该案代理。
7.承诺发生债权转让事项时,自行向债权受让方协商代理事宜,建行不因债权转让事项支付律师费用。
8.律师要提交对处理该案代理事务的特别优势和运作设想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9.律师对该案法律关系的分析和对该案处理前景的合理预见。
10.中标代理律师事务所和代理律师应当不定期就代理的案件情况 进行 书面汇报,影响我行权益的重大、特殊事项须立即汇报。
11.按代理协议规定及时提交案件法律意见书、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及结案报告。
12.代理诉讼案件所有审理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重新起诉)、执行、破产(如有)中的全部事务,活动所有的费用都在投标价内,无另外收费。
1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投标正本及副本,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简介、报价及代理方案,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书、承诺书、有效资质证书、执照正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获奖证书、服务金融机构的成功案例。
1 4 .因国家或我行政策原因,发生债权转让等其他影响代理继续履行事项的,我行不再按采购价格支付费用,代理律所自行向债权受让方协商代理事宜,不得因债权转让要求我行支付律师费用。
1 5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我行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一是因国家政策性原因、其他非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或我行业务发展需要,造成代理的案件被剥离、划转、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发生时。二是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案件相对人主动清偿债务或我行通过内部减免息等优惠政策回收的资产,或通过执行中与债务人、担保人谈判、和解回收资产等非主要因代理律所工作的原因,使案件提前终结时。在依据上述一、二规定解除本协议后,我行根据代理律所实际工作量和案件的进展程度适当向代理律所支付案件代理费,支付该笔案件代理费不超过所承担的律师代理费总额的20%。三是我方认为律师代理过程中尽职不够。四是其他应解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