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胸科医院2025年临床检验中心医用耗材采购及服务项目(第1,6,9,11包)(二次)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 2025-10-17
项目名称: 安徽省胸科医院2025年临床检验中心医用耗材采购及服务项目(第1,6,9,11包)(二次)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GN2025-05-5243
招标公司: 安徽省胸科医院
采购标的物: 医用耗材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安徽省胸科医院 2025年临床检验中心医用耗材采购及服务项目(第1、6、9、11包)( 二次 )中标(成交) 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安徽省胸科医院 2025年临床检验中心医用耗材采购及服务项目(第1、6、9、11包) (项目编号: GN2025-05-5243),于2025年 10 月 11 日 10时00分举行 评标(评审) 会议,经 评标(评审) 委员会评审,现将 评标(评审) 结果公示如下:
第 01包:
第一 中标(成交) 候选人:合肥康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第 0 6 包:
第一 中标(成交) 候选人:合肥阳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0 9 包:
第一 中标(成交) 候选人:安徽金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 11 包:
第一 中标(成交) 候选人:合肥阳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 2025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年 10 月 20 日 17时
若 供应商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张怀远,查看完整信息。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 供应商 的投标 ( 响应 ) 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 中标(成交) 或恶意异议扰乱招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次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 中标(成交) 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胸科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