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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胸科医院2025年临床检验中心医用耗材采购及服务项目(第1,6,9,11包)(二次)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 2025-10-17

项目名称: 安徽省胸科医院2025年临床检验中心医用耗材采购及服务项目(第1,6,9,11包)(二次)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GN2025-05-5243

招标公司: 安徽省胸科医院

采购标的物: 医用耗材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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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胸科医院 2025年临床检验中心医用耗材采购及服务项目(第1、6、9、11包)( 二次 )中标(成交) 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安徽省胸科医院 2025年临床检验中心医用耗材采购及服务项目(第1、6、9、11包) (项目编号: GN2025-05-5243),于2025年 10 月 11 日 10时00分举行 评标(评审) 会议,经 评标(评审) 委员会评审,现将 评标(评审) 结果公示如下:

第 01包:

第一 中标(成交) 候选人:合肥康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第 0 6 包:

第一 中标(成交) 候选人:合肥阳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0 9 包:

第一 中标(成交) 候选人:安徽金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 11 包:

第一 中标(成交) 候选人:合肥阳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 2025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年 10 月 20 日 17时

若 供应商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张怀远,查看完整信息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 供应商 的投标 ( 响应 ) 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 中标(成交) 或恶意异议扰乱招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次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 中标(成交) 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胸科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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