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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芳园商店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08-22

项目名称: 野芳园商店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安徽省琅琊山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安徽完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商店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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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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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野芳园商店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重新招标第一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野芳园商店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重新招标第一次]

招标人

名称

安徽省琅琊山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古道 30号

联系人及电话

刘开煜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及电话

张夏骄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 25 年 8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完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投标价(元 /%)

下浮率 12.60%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建造师):刘昌坤

项目设计负责人:郭凯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项目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建造师): 皖 234131447421

项目设计负责人:( 16)934513973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45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荣誉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宝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国旭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联合体牵头方: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联合体成员方:建筑行业乙级

投标价 (元/%)

下浮率 13.30%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建造师):冉家金

项目设计负责人:郑鑫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建造师): 皖 234222213206

项目设计负责人: 082100997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45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荣誉

/

第 三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海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天安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联合体牵头方: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联合体成员方: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投标价(元)

下浮率 13.15%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建造师):张新亚

项目设计负责人:李晓强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项目设计负责人:工程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建造师): 皖 234212187264

项目设计负责人: 查看完整信息50917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45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荣誉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5日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3000 元;评委费 86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 05 室,联系人: 张夏骄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书面提起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 05 室,联系人: 张夏骄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提起投诉日期;

(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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