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总行机关大楼13-18楼装修,拆除工程候选人公示
- 2025-08-22
项目名称: 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总行机关大楼13-18楼装修,拆除工程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AHQS-2025-0803
招标公司: 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装修拆除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总行机关大楼13-18楼装修、拆除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 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总行机关大楼13-18楼装修、拆除工程 进行 竞争性磋商 ,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编号: AHQS-2025-0803
项目名称: 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总行机关大楼13-18楼装修、拆除工程
中标候选人顺序如下:
中标 候选 人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磋商报价(含税,元)
1
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96800.00
2
安徽腾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65000.00
3
安徽鑫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15888.88
公告期限: 自 2025年 8 月 22 日至 2025年 8 月 25 日17时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 相关 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 购 人: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杨公路与长寿路交口
联 系 人: 胡 经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 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 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室
联 系 人: 姚工、 陈 工
电子邮件:1541899601@qq.com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