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图书馆天长市兰芬书屋经营权出租项目电子竞价公告
- 2025-08-15
项目名称: 天长市兰芬书屋经营权出租项目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cztccq202508-014
招标公司: 天长市图书馆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天长市兰芬书屋经营权出租项目
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cztccq202508-014
招租人 天长市图书馆 将于 202 5 年 8 月 26 日 10时至202 5 年 8 月 27 日 10时 止 (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TPBidder_CZ/memberLogin)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 202 5 年 8 月 26 日 10时至202 5 年 8 月 27 日 10时止 (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 附件(竞租人 -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标的物介绍:
天长市兰芬书屋经营权 招租,位于 天长市东城区健康公园内 ,建筑面积约 573.85 平方米 ;建筑结构: 砼结构,总层数为 1层 。建成年代: 2020 年 。 水电情况: 具备 ;装修情况 : 良好 。
二、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 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
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其他特殊说明: 无
三 、租金起租价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起租价 : 603645元/5年(120729元/年), 加价幅度: 10000 元 /5年 或整倍数 。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 30000 元 , 竞价保证金须 在 202 5 年 8 月 26 日 10时 前 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 天长市兰芬书屋经营权出租项目 ”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 安徽 圆方建设咨询 有限公司 代理,代理 费 4 00 0 元, 由 招租人 支付给代理公司 ;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 至 202 5 年 8 月 26 日 10 时 止, 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招租人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租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 /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 各竞租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 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 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签 定 《租赁合同》 (详见附件《房产租赁合同书》) 。
八、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招租 标的物 以现状为准,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禁止经营重污染、扰民、非 法等业务,经营业务 范围: 招租后用途为:图书阅读服务为主,兼文创、音乐体验、舞蹈编排、文艺作品生产、传统文化、茶艺,零售、休闲服务为辅的文化服务平台,打造融合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功能为一体的小型文化综合体;不得从事涉及到危害环境、职业健康的类似经营活动。
2、租期 五 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即第一年租金在签定合同前缴纳,第二年租金在合同第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缴纳,以此类推。 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 订 时一次性将第一年年租金转入招租人指定 账 户。 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每年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 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缴入出租人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 : 天长市兰芬书屋经营权出租项目 。
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招租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 定 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3、 租赁期间,承租方有责任保护好房屋及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结构或损坏设施,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屋面漏水,由乙方负责维修。租赁有效期内由不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屋面漏水、房屋裂缝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以保障乙方安全和正常使用,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坏和损失,甲方不负有修缮和赔偿的义务 。
4、 租赁期间,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缴纳。如水电需单独开户,由承租方自行改造,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开户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招租方给予配合。具体情况由承租方自行现场实地勘察。
5、 竞得者如为新承租人就原租户的装修费用,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 竞得者 与原承租人做好交接签字认定手续后,再与招租方签定合同 , 租赁期满后, 兰芬书屋的装修及附属设施残值包含但不限于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的金额归零, 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或折价收购。
6、 甲方对乙方(竞得人)进行兰芬书屋运营考核,经考核合格,给予乙方运营考核补贴,运营考核补贴与成交租金一致。(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 。
7、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 招租 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 招租 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 定 合同并缴纳租金及相关保证金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招租人 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老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号文规定,老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 招租人 提出书面申请并经 招租人 审核确认。 ”老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 招租人 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 +身份证号或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担。
6、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 滁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对各竞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 1 )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 2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 3 )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 本竞价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 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 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长泰景湖一品商业 A栋3楼
招租人: 天长市图书馆
联系人: 刁慧香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天长市广场东路(商务中心东侧)
202 5 年 8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