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县域发展研究培训中心空调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05-23
项目名称: 长三角县域发展研究培训中心空调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GDS-GC-GK-2025040
招标公司: 广德永畅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宣城科海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空调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招标人
名称 : 广德永畅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 广德市桐汭大厦 14 楼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新城区兰馨大厦 15 楼 1501 室
项目名称
长三角县域发展研究培训中心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S-GC-GK-2025040
开标时间
2025 年 05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 宣城科海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 129 号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叁佰叁拾玖万柒仟肆佰壹拾柒元整( 3397417.00 元)
交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配合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程进度,合同签订后在相应阶段自行进行预留预埋,满足土建工程全面竣工要求,并经招标人验收通过正常运行(约 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95.93 分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
投标资格业绩: /
企业业绩: 1 、郎溪县中医院肿瘤中心和医养结合及中医治未病中心工程; 2 、郎溪县十字镇综合产业园产城融合服务中心项目 (EPC) 暖通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其他: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威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绿地蓝海国际大厦 A-1902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叁佰肆拾壹万贰仟柒佰肆拾伍元壹角叁分( 3412745.13 元)
交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配合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程进度,合同签订后在相应阶段自行进行预留预埋,满足土建工程全面竣工要求,并经招标人验收通过正常运行(约 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95.68 分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
投标资格业绩: /
企业业绩: 1 、名邦大厦项目空调系统、新风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2 、江淮学院重点学科研究中心、机械工程学院及实验楼、理学院暖通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其他: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中恒聚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 188 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 9 号 1 幢 201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叁佰肆拾壹万肆仟捌佰叁拾玖元壹角玖分( 3414839.19 元)
交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配合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程进度,合同签订后在相应阶段自行进行预留预埋,满足土建工程全面竣工要求,并经招标人验收通过正常运行(约 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95.62 分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
投标资格业绩: /
企业业绩: 1 、合肥市第六中学新校区项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 2 、和平路富茂大饭店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其他: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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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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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5 年 05 月 23 日 -2025 年 05 月 26 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