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弋江镇竟河村桃园滩精品民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05-22
项目名称: 南陵县弋江镇竟河村桃园滩精品民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H230FJ25EP0231
招标公司: 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
中标公司: 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中云端城乡产业运营(深圳)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民宿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项目名称
南陵县弋江镇竟河村桃园滩精品民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WH230FJ25EP0231 (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50133号)
标段名称
南陵县弋江镇竟河村桃园滩精品民宿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WH230FJ25EP023101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市南陵县071县道与079县道交汇处北 100米
联系人及电话
徐中飞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则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瑞星城东区门面房D1-4
联系人及电话
黎亚琴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牵头人:中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云端城乡产业运营(深圳)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费率(%)
84.59
项目经理
龚剑宝 (同施工负责人)
证书编号:皖234212110705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设计负责人 范军
证书编号:20033400327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工期(天)
15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汤池镇乡村振兴项目(乡村民宿项目),签订时间:2023.9.15。
2.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康桥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签订时间:。
投标人获奖
牛王寨旅游景区提升(一期)项目,市优质工程(获奖时间:2025.4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牵头人:安徽合巢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费率(%)
84.87
项目经理
王法兵 (同施工负责人)
证书编号:皖234131454501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 汪红竟
证书编号:20115300396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150
质量承诺
设计: 合格采购: 合格施工: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投标人获奖
肥西县四丰路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2022年度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奖称号(获奖时间:2022.11)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牵头人:安徽宁合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一方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费率(%)
84.63
项目负责人
朱云杉 (同施工负责人)
证书编号:皖234242403715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设计负责人 何杰华
证书编号:20194402475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工期(天)
150
质量承诺
设计: 合格采购: 合格施工: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投标人获奖
庐江县乡村旅游提升(柯坦大汉塘)项目EPC总承包,2024年度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获奖时间:2024.9)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基准价:84.73% ;2、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