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05-22
项目名称: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GN2025-06-2995
招标公司: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中标公司: 合肥市言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言品商贸有限责
项目地区:安徽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委托,就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GN2025-06-2995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 202 5 年 5 月 21 日 14 时 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GN2025-06-2995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 费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合肥市言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68%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合肥祥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82%
公示期:自 2025年 5 月 22 日至 2025年 5 月 26 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公示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5 月 22 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