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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05-22

项目名称: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GN2025-06-2995

招标公司: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中标公司: 合肥市言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办公用品

项目地区: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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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委托,就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GN2025-06-2995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 202 5 年 5 月 21 日 14 时 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GN2025-06-2995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 费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合肥市言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68%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合肥祥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82%

公示期:自 2025年 5 月 22 日至 2025年 5 月 26 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公示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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