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防暑降温及防汛物资采购询比(二次)候选人公示
- 2025-05-15
项目名称: 5月防暑降温及防汛物资采购询比(二次)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20250506160104312
招标公司: 芜湖裕溪口港物流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芜湖振洲劳保用品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防暑降温及防汛物资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5月防暑降温及防汛物资采购询比(二次)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5-15 14:13
招标编号 : 20250506160104312
公告截止时间 : 2025-05-15 10:00
5月防暑降温及防汛物资采购询比(二次)
候选人公示
5月防暑降温及防汛物资采购询比(二次) (项目编号: 20250506160104312 )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 芜湖振洲劳保用品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公告发出起三个自然日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芜湖裕溪口港物流有限公司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芜湖裕溪口港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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