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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钢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分公司电动葫芦跑车2024.09.26中标公告

  • 2025-04-11

项目名称: 电动葫芦跑车2024.09.26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PXBZX24091317

招标公司: 安徽马钢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动葫芦跑车

项目地区:安徽 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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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单号:PXBZX24091317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2024-09-27T09:00:00.000+08:00

报价截至时间:2024-09-27T09:00:00.000+08: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M0402010004500 电动葫芦跑车 5t 1.0 台 2024-09-28T00:00:00.000+08:00 《年度合同BBJR2023-11-G338,东锐起重1#半门吊小 跑车更换》。工序详情:《无》。材质:《无》。单重:《0.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无》

* 交货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

* 商务条款:1.交货地点:重机公司指定地点。 2.结算及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形成财务应付账款付 95 %款[支付账期为90日,付款方式为:通宝、承兑或现款 ],5 %余款作为质保金[(支付账期为365 日,付款方式为:通宝、承兑或现款],一年后如无质量异议,付清质保金。 3.违约责任:出卖人所供产品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无条件负责退换并承担退换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如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承担合同总额10 %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无法弥补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需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出卖人若未按时交付货物的,每延迟一天需承担合同总额2 %的违约金,若延迟的天数达到15天,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确因出卖人所供产品在使用中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必须负责赔偿并承担因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 技术条款:质量标准:按采购汇总表(或图纸)约定供货;如无,按相关产品国家标准组织供货。

*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

* 报名要求:提供近一年业绩

* 备注:

采购商名称: 安徽马钢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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