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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普济圩农场一分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 2025-04-04

项目名称: 安徽省普济圩农场一分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TLZY20240528

招标公司: 安徽省普济圩农场

中标公司: 安徽九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铜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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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普济圩农场一分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第三方检测服务 成交结果 公告

一、项目编号:TLZY2024052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普济圩农场一分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九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毫州市谯城区光明路777号

中标(成交)金额:25000.00元

项目负责人:郑宗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普济圩农场一分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服务标准:出具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报告。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万元(人民币)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普济圩农场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普济圩农场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振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铜官区万锦新城B区5栋1101室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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