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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公司池州电站19号屋面拆除组件异地移装及增容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 2025-04-03

项目名称: 新能公司池州电站19号屋面拆除组件异地移装及增容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NXB20250331028001

招标公司: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公司: 阳光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屋面拆除组件异地移装及增容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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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公司池州电站19号屋面拆除组件异地移装及增容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新能公司池州电站19号屋面拆除组件异地移装及增容项目项目(标段(包)编号:WNXB2025033102800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小组已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阳光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评审报价:1112050.30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蔚蓝至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报价:1025200.00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中正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评审报价:1187161.3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04月06日 16:31:00。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被异议人名称;

(3)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 异议事项;

(5) 相关请求和主张;

(6)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 法律依据;

(8) 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 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5)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响应单位)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

3、公示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能源集团招标采购数字化门户网站()等媒介发布,其他媒介转载与前述媒介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前述媒介发布的内容为准。

4、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人:张兴东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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