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主城区及花岗镇旱地委托种植项目(2026年-2032年)公告
- 2026-11-02
项目名称: 肥西县主城区及花岗镇旱地委托种植项目(2026年-2032年)公告
招标公司: 合肥派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项目名称
肥西县主城区及花岗镇旱地委托种植项目( 2026 年 -203 2 年)
项目编号
2026PHCQ532
委托方
合肥派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标的情况
肥西县主城区及花岗镇旱地委托种植项目( 2026 年 -203 2 年) 包含上派镇闲置用地芮祠 10 、 15 、 16 、 17 、潭南 01 地块,肥西县经开区闲置用地 18 、 19 、 48 、 49 、 50 地块,肥西县桃花镇 TH02 、 TH06 地块及花岗镇等旱地的合作种植 。
竞价底价
竞价底价:附表 1 中各地块对应的土地保底收益价格。
加价规则:每次加价幅度为 5 元 / 亩 / 年,在附表 1 保底收益基础上竞价;每次报价调整,全部地块同步加价,最终报价最高者竞得。
注:本标的全部地块实行整体合作,不得拆分、不得选择性承接地块,成交人不得挑拣地块;
报价单 及相关材料 递交
时间
公告期: 202 6 年 11 月 02 日始至 202 6 年 11 月 06 日 上午 8:30 止。
递交地点: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 3栋2楼开标 3226室
接收时间:北京时间 202 6 年 11 月 06 日 8 : 30 - 8 : 45 ,提前、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收。
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 6 年 11 月 06 日 8:45 止
二、对 意向方 资格的要求
1、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2、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登记及竞价。
三、 注意事项
(一) 服务期限: 1. 花岗建新旱地首期合作期限为 4年,最迟至2030年10月20日止,合 同到期后,成交人履约情况良好的,享有优先续约权,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延期 2次,首次续签2年, 再次续签 4年。
2.其余地块首期合作期限为6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2年10月31日止。合 同到期后,成交人履约情况良好的,享有优先续约权,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再续签 4年。
(二)付款方式:
1.土地保底收益采用预收制,分两季收取。成交人须在每一季种植合作启动前,足额付清当季土地保底收益。
2.成交人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3.按照政策要求,农业政策性保险原则上由成交方自主购买,如因政策原因,则由招标人代为购买,出险赔付到账后足额支付至成交方;种植补贴按照“谁种植、谁申报、谁收益”原则,补贴收益归成交方所有。相关补贴归属于实际经营者。
(三)意向运营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委托标的,就运营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运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运营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委托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运营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四)服务要求
1.土地用途:旱作物种植(高粱、小麦、油菜、水稻、肥西经开区48、49、50可种植中草药、花卉等),严禁作为共享菜园或转租;桃花镇TH02地块、肥西县经开区48、49、50号地块须自行规范搭建围挡,实施封闭式管理;所有地块均应加强日常巡查管控,禁止私垦种植、偷倒渣土垃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成交人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确保土地不抛荒,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成交人必须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如发生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则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一经发现应在15日内恢复土地原状,成交人负责全部整改费。
3.成交人享有土地的种植及管理权限,成交人自负盈亏。种植作物和品种应适宜当地气候条件,加强农田和农业生产日常管理,确保农作物长势良好。
4.成交人必须独立种植,成交人不得与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土地流转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流转、转租、委托种植、分包种植等任何形式的非成交人独立完成的义务履行行为);
5.合作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成交人应服从。
6.成交人负责合作期间的合作种植田块日常管理工作,禁止焚烧秸秆(违反者依法处罚),田间不得出现垃圾、农业投入品入田;我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如存在上述问题,我方有权要求成交人限期整改,成交人负责全部整改费,并按照2000元/次支付违约金。
7.成交人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保底收益。
8.成交人应对项目用地的周边环境开展保护管理,不得出现私自倒土、垃圾倾倒等情况;此外合作范围内道路围合区域不得出现农户百姓私自垦殖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则由成交人负责清理,费用由成交人自理,我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如存在上述问题,可按照500元/次罚款,成交人收到我方通知后仍未进行整改,按照当年度保底收益金额的百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完成全部整改内容。
9.成交人因农业生产导致周边市政道路等出现淤泥,污染市政道路,则成交人应无条件清理,费用由成交人自理,成交人收到我方通知后仍未进行整改,我方可按照500元/次罚款。
10.保证金:(1)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5万元;(2)如双方不再续约,则保证金在合作期(6年)结束后按照履约情况予以退还;如双方续约,则保证金的50%(2.5万元)折抵保底收益,下剩50%(2.5万元)直至合作期结束退还成交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 成交 方 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为成交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1.项目负责人收到意向方递交的报价单后,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现场宣读报价;
2.确认该报价后,项目负责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其他意向意向方是否愿意继续报价,如无意向方愿意继续报价,项目负责人当即宣布最高报价者为成交方(如最高报价相同,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抽签办法:抽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最高报价人按照意向方签到表序号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抽签顺序号;第二轮按照抽签顺序号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最高报价排名顺序,排名顺序第一的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方);
3.如有意向方表示愿意报价的,即属于竞价情形,项目负责人宣布转为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预成交方(如递交的报价单无效,则不得参与现场竞价)。项目负责人连续3次报出最高报价而没有人再报价,项目负责人宣布最高报价者为成交方,成交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4.预成交方的交易保证金不可抵作价款,预成交方中途悔约,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竞得意向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成交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合同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5.最高竞买人放弃购买、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支付竞价款,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委托方可以按竞价由高至低排序依次确定其他竞买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组织公开竞价。
五、意向 方 参与方式
意向方 须递交 的 报价单 及相关材料
(一) 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 附件 4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价单(须按 附件 3 规定格式提交)
(如意向方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2、3项),如果是法人本人来的,可无需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若不是法人来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自然人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 附件 5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价单(须按 附件 3 规定格式提交)
上述材料中,报价单须单独密封(需自行准备档案袋)、以及相关材料须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手持一并提交。否则报价单不予接收。如果是自然人本人来的,可无需提供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需加盖意向方公章 ,由法人递交(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递交(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得由他人代交;自然人由本人提交(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递交(手持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得由他人代交。
报价单 及相关材料的 签署、封装与送达
一、 签署
报价单须由意向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意向方公章。
二、封装
意向方须将 报价单 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加盖单位公章( 自然人签字 ),并清楚标明意向方的名称( 法人 加盖单位公章, 自然人签字 )、地址及联系方式(格式参考 附件 2 )。
三、数量
意向方须将报价单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包中 (需自行准备档案袋) ,否则不予接受。涉及两个及以上的标段报价,分别填写不同的信息后,分别封装,
四、送达
意向方须于 递交截止时间前 30分钟内 ,将报价单在未开封的状态下 及相关材料 送达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 3栋2楼 3226号开标室 ,逾期送达不予 接收 。
交纳交易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的支付及处置
( 1) 意向方 须于本公告期截止前向我公司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1万元 ,投标人投递不同的标段需缴纳到相应的账户 。具体账号详见附件 1中“交易保证金账号”
( 2) 意向方 在登记时须确认保证金已经到账,否则将影响登记,(为了确保 意向方 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登记前到账,请各 意向方至少 提前 一天 办理相关手续)。
( 3) 意向方 缴纳竞价保证金必须 以转账的方式 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 账号 。 不得通过现金 、 支付宝、微信等 方式 缴纳交易保证金。
( 4 )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名称与 意向方 名称必须一致。
( 5 ) 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意向方,报价单将不予接收。
( 6 )本公司将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 办理 退还 成交 方的竞价保证金 退还手续 ,其他意向方的竞价保证金在 成交 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 :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肥西县上派镇 紫石路与佛光路 交叉口肥光办公区 3 栋 2楼 3217-1室 ;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 : 成交 方 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 (或公司授权书)、企业承诺函、本人身份证; 成交 方 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交易保证金处置
1. 按公告要求确定 成交 方 后 ,在合同签订并报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 方 的竞价保证金,其他 意向方 的竞价保证金在 成交 方 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2.保证金只退还至 意向方 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 意向方 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 委托方 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 1) 意向方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 2) 意向方 之间相互串通的;
( 3) 意向方 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 意向方 参与交易活动的;
( 4) 成交 方 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 5) 成交 方 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合同》的。
( 6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 ,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 紫石路与佛光路 交叉口肥光办公区 3 栋 2楼3217-1室,联系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本项目定额收取成交人服务费 5000 元。
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
开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
七、其他说明
1. 意向方 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对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公告的 意向方 ,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 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 /),该公告内容为公告的组成部分,对 意向方 具有约束力。 意向方 应主动上网查询。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不承担 意向方 未及时关注相 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1.不组织,意向方自行考察
2.业主单位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负责人
代理 联系人 : 王 工 ,联系电话: 0551- 68825087 (肥西县上派镇 紫石路与佛光路 交叉口肥光办公区 3 栋 2楼 3217-1 )
本项目 意向方 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附表 1.
移交批次
地块编号
所属乡镇
面积(亩)
土地 保底 收益单价
(元 /亩/年)
备注
第一批次
主城区 15、16、17 ;
潭南 01
上派镇
500
100
1. 成交 后双方共同核定合同签订面积;
2. 第二批次土地移交时间以实际清表结束后时间为准 ( 如清表完成时间迟于当季农作物适宜播种期,则开始时间按照下一季度终止时间测算 ) ,但总合作期不超过 6 年。
18、19
肥西经开区
100
建新旱地
花岗镇
461.6
550
第二批次
芮祠 10
上派镇
98
100
48、49、50
肥西经开区
340.09
1. 第 1年、第2年竞价底价20元/亩/年;
2.第3年、第4年竞价底价30元/亩/年;
3.第5年、第6年竞价底价50元/亩/年;
4.第7年开始,按照固定金额100元/亩/年收取。
注:若竞价方以 5元/亩/年参与竞价,则第1年、第2年报价为25元/亩/年;第3年、第4年报价为35元/亩/年;第5年、第6年报价为55元/亩/年;第7年开始,按照固定金额100元/亩/年收取。
TH02、TH06
桃花镇
262.24
合计
1661.93
附件 1 :
交易保证金账号: 6232594999000552107
保证金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支行
( 参审单位应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 )
附件 2 : 报价单 封面
肥西县主城区及花岗镇等旱地委托种植项目
( 2026年-2032年)
(项目编号:2026PHCQ532)
报价单
意向方 名称:
意向方 联系方式:
意向方 签章 ( 签字 ) :
附件 3-1 :
肥西县主城区及花岗镇旱地委托种植项目
( 2026年-2032年) 报价单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我方 (意向方全称)遵照《 肥西县主城区及花岗镇旱地委托种植项目( 2026年-2032年) 公告》(项目编号 :2026PHCQ532)的条款和条件, 愿意在各地块土地保底收益单价基础上增加人民币 元 /亩/年(大写: 元 /亩/年)的价格参与竞价 ,并承诺于成交公告 发布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 领取《成交确认书》。
意向方( 法人 盖章 自然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报价要求:
1、最终报价不得 低于 底价,报价精确到元。
2、报价单中最终报价大写与小写应一致。如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3、如表中填写多个报价,投标无效。
4、请书写工整、清晰、准确。
5、请将此报价单加盖公章( 自然人签字 )后按公告要求密封包装。
附件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 ( 公司住所 )的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本公司员工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 就贵方组织的 肥西县主城区及花岗镇旱地委托种植项目( 2026年-2032年)(项目编号:2026PHCQ532) 以本单位名义办理 意向 方登记 、竞价、 标的合同 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年 月 日
附件 5 :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 ( 意向方 姓名 )授权 (代理人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肥西县主城区及花岗镇旱地委托种植项目( 2026年-2032年)(项目编号:2026PHCQ532) 以本人名义办理 意向 方登记 、竞价、 标的合同 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方 (签字):
意向方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 肥西县主城区及花岗镇旱地委托种植项目(2026年-2032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