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水利]建工水利嘉和机电蚌埠临港片区城市更新一期市政道路交安照明专业分包工程临湖路(C15-中环线),港中路(临港路-治淮路),淮城路(龙锦路-中环线)交安,照明工程安装劳务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10-29
项目名称: [安徽建工建工水利]建工水利嘉和机电蚌埠临港片区城市更新一期市政道路交安照明专业分包工程临湖路(C15-中环线),港中路(临港路-治淮路),淮城路(龙锦路-中环线)交安,照明工程安装劳务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安徽建工水利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交安、照明工程安装劳务、市政道路交安照明专业分包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蚌埠
中标公示
一、招标单位:安徽建工水利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 建工水利嘉和机电蚌埠临港片区城市更新一期市政道路交安照明专业分包工程临湖路( C15-中环线)、港中路(临港路-治淮路)、淮城路(龙锦路-中环线)交安、照明工程安装劳务标段1
三、招标编号: ACEG-2026查看完整信息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江苏南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五、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8日至 2026年10月30日
六、 异议申诉:
投标人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建工水利招 标中心提出,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内向建工水利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 0552- 3950303,邮箱jiancha3950303@qq.com。
(一) 投诉人 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 。 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 代理人 (需有授权委托书) 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2.质疑 和 质疑 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 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
3. 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4. 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提起投诉的日期。
(二) 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受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3年内参加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1. 捏造或歪曲事实;
2. 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 一年内累计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的;
4.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建工 水利招标中心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