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宜居集团资产运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10-27
项目名称: 芜湖宜居集团资产运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H21GQ2026FW0258
招标公司: 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房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运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一体化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项目名称
芜湖宜居集团资产运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WH21GQ2026FW0258
标段名称
芜湖宜居集团资产运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WH21GQ2026FW0258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1座9楼
联系人及电话
杨工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居东城上品S5#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3293000
项目负责人
李宏发
服务期
建设期5个月;培训及试运营期4个月;运维服务期为签署《项目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60个月,服务期共计69个月
服务标准
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规定公示的业绩
投标人业绩:
1、 黄山市国有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房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2、 芜湖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合同
项目负责人业绩:
1、贵池区智慧城市数据资源产业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贵池”三期三标段)EPC+O
2、壶关县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包一)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达尔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3296570
项目负责人
郝能宝
服务期
建设期5个月;培训及试运营期4 个月;运维服务期为签署《项目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60个月,服务期共计69个月。
服务标准
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规定公示的业绩
投标人业绩:
1、芜湖市火车站两站广场智慧调度综合管控平台项目
2、警预通预案管理实战平台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弋江区全区市政道路增补交安设施项目
2、无为县道路安全交通设施 维护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3000000
项目负责人
孟帅
服务期
建设期5个月;培训及试运营期4个月;运维服务期为签署《项目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60个月,服务期共计69个月
服务标准
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规定公示的业绩
投标人业绩:
1、青岛上合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数字上控”管控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2、江东控股集团一体化管控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及信息化建设系统
2、江东控股集团一体化管控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南京虹旗浩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其余团队人员的有效联系方式,实质性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杭州冬晓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其余团队人员的有效联系方式,实质性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南京帅步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其余团队人员的人员名单、岗位职责及有效联系方式,实质性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安徽达尔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按“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先。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安徽达尔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whjyzx/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