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2026)第24号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除颤仪及心电监护仪项目
- 2026-10-26
项目名称: 招标(2026)第24号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除颤仪及心电监护仪项目
招标公司: 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项目地区:安徽 亳州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除颤仪及心电监护仪项目
2、招标人: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3、控制价:110000元(其中除颤仪70000元、心电监护仪40000元)
二、项目内容
因工作需要,现招标采购除颤仪 2台、心电监护仪2台,其中门诊部采购除颤仪2台、心电监护仪1台,康养中心采购心电监护仪1台。(参数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所投产品类别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请提供以上资料。
四 、付款方式
收到货物五日内验收,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评标及要求和定标
评标
招标方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方;招标方将对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
保密性原则:招标方将保守投标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综合性原则:招标方将综合分析投标方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中标单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技术标 80分+商务标20分,商务标采用低价优先法)。
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
2、投标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可正常往来。
3、投标单位可提供合规的税务发票。
(1)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及评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择优定标;
(2)投标文件符合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合理,但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3)本次采购,合同将授予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价格性能比合理、能够履行合同并且能提供最佳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方;
(4)定标后,由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招标办通知投标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但向未中标人告知其评审得分与排序;
(5)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招服务增加或减少。
(6)中标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在 2026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00-12:00和14:30-17:30到行政楼四楼招标办填写报名表,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自备U盘拷取)。
现场领取标书地点: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招标办
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报名费。
七、开标
签到投递标书时间: 2026年11月4日上午8:00至8: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宇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规格参数
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