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西区图书楼教室讲桌,地台,窗帘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2026-10-16
项目名称: 2026年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西区图书楼教室讲桌,地台,窗帘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SHR-LB-2026-027
招标公司: 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中标公司: 安徽康豪窗帘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一、项目编号: JSHR-LB-2026-027
二、项目名称: 2026年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西区图书楼教室讲桌、地台、窗帘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康豪窗帘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小写: ¥:1028 .00 元
大写 ( 人民币) : 壹仟零贰拾捌元整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合同执行 。
五、公告期限
202 6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 6 年 10 月 19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 960 号和园小区 17 栋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招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招标 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 招标 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招标 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编制 招标 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 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灵璧县灵城镇钟灵大道凤凰山隧道西500米
联系方式:康主任 查看完整信息
2. 招标 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 960 号和园小区 17 栋
联系方式: 杨工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主任 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