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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分行机关餐饮外包管理服务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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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马鞍山分行机关餐饮外包管理服务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A12H120S26085000

招标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采购标的物: 餐饮外包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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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分行机关餐饮外包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委托,就马鞍山分行机关餐饮外包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编号: A12H120S26085000)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9月14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6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马鞍山分行机关餐饮外包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A12H120S26085000

3、主要内容:马鞍山分行机关餐饮外包管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玉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餐饮服务费(总价)报价(不含增值税): 1020000.00元/两年

一线劳动者成本报价(不含增值税): 938000.00元/两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鑫邦饮食发展有限公司

餐饮服务费(总价)报价(不含增值税): 1020800.00元/两年

一线劳动者成本报价(不含增值税): 940800.00元/两年

公示期:自 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9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本公示在中国农业银行农银 e采平台门户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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