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阁镇张华村委会石桥,刘拐村道路硬化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9-11
项目名称: 夏阁镇张华村委会石桥,刘拐村道路硬化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司: 巢湖市夏阁镇人民政府
中标公司: 安徽巢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夏阁镇张华村委会石桥、刘拐村道路硬化工程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2月11日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8日9时00分
夏阁镇张华村委会石桥、刘拐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巢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贰万柒仟贰佰伍拾叁元叁角叁分(¥:127253.33元)
1.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夏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中凯景湖豪庭商铺A
联系人:毕梦然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夏阁镇人民政府纪委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