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维保采购项目
- 2026-07-15
项目名称: 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维保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QJSQ-2026004
招标公司: 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地区:安徽 阜阳
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消防维保
采购项目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 QJSQ-2026004
采购人: 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盖章)
20 2 6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3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2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 13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 1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3
第七章 公告格式 .................................................. 39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42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QJSQ-2026004
项目名称: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消防维保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1.45 万 元 /年
最高限价: 1.45 万元 /年
服务期限 : 2年
合同履行期限: 两年( 1+1)
企业资质符合同等价格下优先考虑临泉县区内公司。
服务区域: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临泉县中医药科研所附属医院 ) 北区 : 第 一层至 第 五 层; 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临泉县中医药科研所附属医院南区(医疗楼: 第 一层至 第 六层半;养老楼: 第 一层至 第 三层半; 临泉县儿童 福利 中心 : 第 一层至 第 三层;田桥街道社区 嵌入式 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第 一层 和第 三层)。包含所服务院区及楼层相关消防设施设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微信公众号临泉县中医药科研所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6 年 7 月 17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阜阳市临泉县田桥街道办三合社区临泉县 中医药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医疗楼二楼小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 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 : 李一静 查看完整信息、万圣洁查看完整信息、袁璐祥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阜阳市临泉县田桥街道办三合社区临泉县 中医药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医疗楼二楼小会议室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消防维保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QJSQ-2026004
2
采购人: 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
供货地点: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 期限: 一年
合同履行 期 限 : 一 年
采购预算: 1.45万元/年
招标范围: 消防维保
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 元(人民币);
请现金放信封里,不中标当场退还。
5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递交方式、截止时间: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中标 结果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采购文件发布 之日起 、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 质疑函格式参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临泉县中医药科研所微信公众号和临泉网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
投标文件递交至: 阜阳市临泉县田桥街道办三合社区临泉县 中医药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医疗楼二楼小 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 年 7 月 17 日 9 时 00 分整
现场当面提交,过时递交的拒收。
7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要求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8
开标时间: 2026 年 7 月 17 日 9 时 00 分整
开标地点: 阜阳市临泉县田桥街道办三合社区临泉县 中医药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医疗楼二楼小 会议室。
9
投标文件的份数: 1 份, 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投标文件密封袋 “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宜携带以下资料:
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11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 %,中标通知发出后 7 天内,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号 ,合同完成且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12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定义
2.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 耗材 、产品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 业绩:除非本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业绩, 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
3.4.4 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响应无效。
3.4.5 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 响应无效 。
3.5 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允许联合体报价,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3.5.8 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 供应商资格 。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 响应无效 。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 响应无效 。
4. 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见 询价公告 。
5.费用
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询价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 询价通知书构成
7.1 询价通知书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 询价通知书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7.4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7.5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提交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响应文件,成交包数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
9.2 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的分包询价通知书中 “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参与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参与包别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9.3 无论询价通知书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询价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5 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询价通知书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提供的工艺、材料和 耗材 的参考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询价小组来评判。
11.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询价通知书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5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方案。
12. 报价
12.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询价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 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供应商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 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12.3 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报价中。
12.4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 响应无效 。
12.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询价有效期
13.1 询价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询价有效期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13.2 在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询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 响应无效 。
13.3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询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 响应文件的制作
评审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5.1 供应商应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6. 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 “询价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17. 询价小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 询价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
18.响应文件的评审
18.1 响应文件的评审是指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8.2 供应商授权代表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9. 终止询价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0.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0.1 询价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2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1.1 评审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询价小组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
22. 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2.1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1-3 名成交候选人。
22.2 按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22.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4. 保密要求
24.1 评审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5. 成交结果公告
25.1 除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由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通知书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5.2 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 人将在科研所微信公众号 和临泉网 上发布成交公告。
注:
1、采购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询价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6. 成交通知书
26.1 采购 人 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告知询价结果
27.1 采购 人 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8.履约保证金
28.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8.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 成交服务费
29.1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 规定执行。
30.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7 日内签订合同。
30.2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 廉洁自律规定
31.1 供应商 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采购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1.2 采购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 具体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相应营业执照,且具有消防维护资质。(询价会现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供备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 以包工为主,科研所医养院提供消防材料,维保单位负责检修和更换服务。
3、 对消防系统包括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防火分隔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防排烟系统及其他院内消防系统进行全年日常维护保养,维保要求详见科研所消防维保供应商服务方案。
二、 售后服务: 按合同要求执行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询价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项目初审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联合体询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承诺书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3
授权书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4
询价响应函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5
报价书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7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 委托方)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标供应商 / 受托方)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技术服务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可查询。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安全优先原则,就甲方医养结合院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抢修、隐患排查、迎检保障等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服务项目及地点
1. 项目名称: 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合同
2. 服务地点: 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院区:一层至五 层;原卫生局:二层、五层;公卫院区:一层至五层 );临泉县中医药科研所附属医院(医疗楼:一层至六层半;养老楼:一层至三层半;福利院:一层至三层;田桥街道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一层、三层)。包含所服务院区及楼层相关消防设施设备。
3. 服务性质:全年常态化维保、故障抢修、联动测试、隐患治理、台账建档、消防迎检、应急保障服务。
第二条 维保服务范围
乙方对甲方院内全部消防系统及设施提供完整维保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 室内外消火栓供水系统
4. 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
5. 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分隔设施
6. 消防应急照明、智能疏散指示系统
7. 消防广播、消防专用电话系统
8. 消防水泵、稳压泵、双电源切换、消防配电系统
9. 灭火器、消防沙箱、应急器材
10.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探测系统
11. 避难间专项消防设施维保
12. 系统联动调试、故障修复、日常巡检、台账整理、月度 / 季度 / 年度报告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壹年
自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至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第四条 服务标准及固定服务频次
1. 月度巡检:每月 1 次全覆盖巡检,重点对老人居住楼层、避难间、疏散通道、夜间照明系统 、泵房等 重点检查,提交《月度消防维保巡检报告》。
2. 季度联动测试:每季度 1 次全系统联动试验,报警、联动、启停、排烟、供水、疏散全功能测试,出具《季度消防检测报告》。
3. 半年深度保养:每半年 1 次深度保养,设备清洁、紧固、校准、管网排查、线路检测。
4. 年度全面检测:每年 1 次整体普查验收,出具年度维保总结报告,配合年度消防检查、专项督查。
5. 故障响应标准
- 电话响应: 24 小时全天候接听
- 一般故障: 24 小时内到场修复
- 重大故障、系统瘫痪: 4 小时内到场处置,连夜抢修恢复
6. 节假日必检: 五一 、 中秋、 国庆、春节 等 重大 节日 活动前必须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排查。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费用包含范围
1. 本合同为年度固定包干总价
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 元( ¥__________ 元)
2. 包干范围:含人工、交通、检测、调试、常规辅材、资料建档、税费、迎检配合、应急值守、日常维修保养等所有费用。
3. 配件承担规则
小型耗材、配件主机设备、探测器、模块、水泵、风机等主材由甲方采购,乙方免费安装调试 。 如果是乙方工作中造成的损坏,乙方自行承担 。
第六条 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用季度验收、年度结算方式:
1. 每季度服务完成,乙方提交完整巡检台账、季度报告、现场照片、签到记录,甲方验收合格。
2. 全年服务期满、资料齐全、无安全事故、无通报处罚、维保达标后,甲方一次性支付 100% 合同余款。
3. 乙方需提供合规增值税普通 / 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第七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对乙方人员、维保频次、服务质量、到场时效、资料真实性进行全面考核。
2. 提供必要作业场地、设备机房钥匙、作业通行便利。
3. 对乙方提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4. 对乙方不合格服务有权扣款、通报、终止合同。
第八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乙方所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真实有效、可查可验。
2. 严格遵守医养院区管理制度,禁止噪音作业、禁止影响老人休养及医疗秩序。
3. 所有维保记录真实有效、实时归档,严禁台账造假、补录、虚录,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尾款。
4. 对重大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书面上报甲方,并提供整改方案。
5. 因乙方维保漏检、错检、维保不到位造成消防设施失效、被消防部门处罚、产生安全事故的,所有经济损失、行政处罚、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 无条件配合甲方消防检查、第三方评估、消防演练、上级督查、迎检资料整理。
7. 乙方人员工作期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考核与违约处罚
1. 缺检、漏检、未按频次维保:每次扣除合同总价 1%
2. 故障响应超时、拖延修复:每次处罚 200 元— 1000 元
3. 台账造假、报告虚假、无证上岗 : 甲方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扣除全部余款、列入黑名单
4. 因乙方原因导致消防检查不合格、被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扣除当期全部服务费
5. 电话响应: 24 小时全天候接听 :不能说明原因的 每次处罚 100 元
6. 一般故障: 24 小时内到场修复 : 每次扣 除 200 元
7. 重大故障、系统瘫痪: 4 小时内到场处置,连夜抢修恢复 :每次扣除 500-1000 元
8. 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全权承担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十条 保密与知识产权
1. 乙方对甲方院区布局、安全资料、消防图纸、台账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2. 本项目所有维保资料、检测报告、台账成果全部归属甲方所有,合同到期完整移交。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服务的,双方互不追责,不可抗力结束后乙方须立即补检、修复系统,补齐所有维保资料。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承诺文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自动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
日期: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
日期: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 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2.1.3“货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耗材、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 (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包装和装运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质量保证
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耗材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合同变更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不可抗力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5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合同中止、终止
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检验和验收
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8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 ,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变更和解释;
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0履约保证金
2.20.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20.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2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1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报价表格式
1-1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询价范围
全部 / 第 包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备注说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包括了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4.供应商后期报价浮动率的计算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报价浮动率 =【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响应表
2.1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承诺
偏离 说明
1
付款方式
2
服务地点
3
服务期限
„
投标人电子签章:
二、投标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所有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 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 日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 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 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 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 方承担。
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 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 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8.我方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9.诚信承诺书(见附录)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录 1: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阜阳市、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
1.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
2.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等情形。
3.如我方为中标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他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4、我方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投标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投标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投标如出现投标报价高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情形。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愿意接受采购人(甲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做出 的相关处理、处罚。
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询价响应函
致: (招标人)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
我方承诺:具备招标采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响应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时,响应将被拒绝。
报价一览表或响应书中未注明出处的优惠金额可由招标人按用户利益最大化原则分摊到主要设备费用中,折算后的价格作为维保和追加设备的计费依据,其集成费、服务费、培训费等非设备费用将保持原值不变。
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的实质性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我方知道:如果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我方的响应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我方承诺:与为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招标人若需追加招标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招标人或招标人有对供应商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核实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人将取消供应商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我方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招标金额 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标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招标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招标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招标人同意,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供应商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 (公章): 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录 1: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参加本次询价,承诺如下:
1.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询价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2.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询价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3.如我方为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我方成交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我单位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询价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询价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询价如出现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限价的情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理。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在1 至 3 年内不参与临泉县中医药科研所交易活动,且后期我单位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恢复参与临泉县中医药科研所交易活动,采购人也不应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采购人(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三年不参与临泉县中医药科研所交易活动,且在处理期间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提前恢复参与临泉县中医药科研所交易活动,采购人(甲方)也不能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乙方)的处理。
此承诺不受询价有效期的限制。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询价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询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询价、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七、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价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参加询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参加询价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现就联合体参加询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询价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询价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询价,代理人在询价、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询价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4.询价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5.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设备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设备。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十、其他材料
第七章 公告格式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六、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采购项目名称: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第八章 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
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 (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