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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矛盾纠纷化解系统业务处置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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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安徽省矛盾纠纷化解系统业务处置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6BFAFZ50168

招标公司: 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标公司: 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数据空间研究院

采购标的物: 矛盾纠纷化解系统业务处置平台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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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矛盾纠纷化解系统业务处置平台项目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BFAFZ5016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矛盾纠纷化解系统业务处置平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陆佰壹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大写)(6153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矛盾纠纷化解系统业务处置平台项目

服务范围

支持用户将事件发送至上级或同级领导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治理 3 个省直部门与 7 个地市的矛盾纠纷事件数据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12 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波,宋杰,肖永生,蒋旭纯,王悦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矛盾纠纷化解系统业务处置平台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亚莉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922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第2包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第2包公告附件.docx

安徽省矛盾纠纷化解系统业务处置平台项目第6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BFAFZ5016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矛盾纠纷化解系统业务处置平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99-1号(10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大写)(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矛盾纠纷化解系统业务处置平台项目

服务范围

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的 设备信息、数据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判定密码算法、密码协议、密钥管理、密码产 品和服务使用是否正确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为止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波,宋杰,肖永生,蒋旭纯,王悦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矛盾纠纷化解系统业务处置平台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亚莉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922

附件:

第6包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招标文件正文.pdf 第6包公告附件.docx

安徽省矛盾纠纷化解系统业务处置平台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BFAFZ5016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矛盾纠纷化解系统业务处置平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数据空间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创新大道288号工投高新智谷B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大写)(116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矛盾纠纷化解系统业务处置平台项目

服务范围

按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路线图,构建全方位、深层次的矛盾纠纷处理体系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实现各级用户的矛盾纠纷化解功能,支撑矛盾纠纷业务处置工作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12 个月内完成项目详细设计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波,宋杰,肖永生,蒋旭纯,王悦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矛盾纠纷化解系统业务处置平台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亚莉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922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第1包公告附件.docx 第1包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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