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卷烟厂厂区污水处理站运行和维护(2026-2029)-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6-01
项目名称: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卷烟厂厂区污水处理站运行和维护(2026-2029)-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卷烟厂
采购标的物: 污水处理站运行和维护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卷烟厂厂区污水处理站运行和维护( 2026-2029 )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卷烟厂厂区污水处理站运行和维护(2026-2029)项目(招标编号:C202601BA200177320469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6年05月27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澜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
853162.20 元/年
增值税税率
6%
投标报价(不含税)
804870.00 元/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国盛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
855102.00 元/年
增值税税率
6%
投标报价(不含税)
806700.00 元/年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06月04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若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佼佼、洪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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